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设备院内论证公告
摘要:
根据我院需要,我院拟对下述设备进行需求论证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论证项目:
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
项目一 微波治疗仪 2 8.5万元
项目二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2 8.6万元
二、资格预审
请经销商在2023年11月17日16:00前,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涉及上项目的下述所有相关文件资料,以“报名单位名称+设备名称报名预审资料”的邮件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qhdjgyyzbcg@163.com(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),报名多个项目的请分别发送报名邮件,请在邮件中写明联系方式。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预审资料文件恕不接受报名。
联系人: 田老师 联系电话: 0335-3459265
三、资质要求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五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出具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的《营业执照》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书(以上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3、产品资质(医疗器械注册证、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,需含相关项目等;有耗材的,需提供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,并标识清楚型号规格。)
4、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授权书(含授权书的具体产品名称、期限。授权书需要有日期,常规不低于半年,参会时必须在授权有效期范围内)。
5、产品介绍。
6、报名信息一览表(Excel版)为单独附件发送至邮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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